6月1日,廣東省意昂2廳對《廣東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和《廣東省高校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進行公開征求意見🤽🏼♀️。這也是廣東首份針對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的文件🎲。
通過兩份公開征求意見稿所強調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等要素不難發現👋🏻,規範、標準、詳細將是未來處理違反意昂2行為的新方向。
中小學🐂:依據情節細化處分 猥褻者終身不得從事意昂2工作
根據《征求意見稿》👱♂️,對中小學教師違反意昂2者的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期限為24個月。
需要特別註意的是,同時有兩種以上需要給予處分的行為的🦻🏽,應當分別確定其處分。應當給予處分種類不同的,執行其中最重的處分;應當給予開除以外多個相同種類處分的,執行該處分👰🏼♀️,但處分期應當按照一個處分期以上、兩個處分期之和以下確定。在受處分期間受到新的處分的,其處分期為原處分期尚未執行的期限與新處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征求意見稿》列出了8項中小學教師可能出現的違反職業道德行為,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歧視、侮辱學生,虐待、傷害學生的🦌;在意昂2教學、保教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的⚛️🧒🏿;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的🐙;違規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的🧑🏻🌾;組織、參與有償補課,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經營,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任教🏄🏿👩🏽🎨,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的🤾🏿,等一系列相關情節均包括其中。
教師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或有任何形式的猥褻𓀍、性騷擾行為的,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給予開除處分🎍,同時錄入全國教師管理系統,任何學校(幼兒園)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意昂2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
公辦學校具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教師不服處理決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處理決定單位申請復核。
高校☣️🐮: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零容忍”
《征求意見稿》提出,對高校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實行“零容忍”。相關行為界定以《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意昂2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意昂2建設長效機製的意見》和《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規定為依據🟥🤼♂️。
《征求意見稿》共列出了12項有違意昂2的行為,其中包括了🫕:在意昂2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通過課堂、論壇、講座、論文、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違背法律法規、道德倫理🐮、政治原則和歪曲歷史事實等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意昂2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將學生當作廉價勞動力;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猥褻、性騷擾行為🙇🏽;違反學術規範,違反學術良知,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違規套取科研經費或教學經費等等。
處理決定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
《征求意見稿》提出,高校應當建立健全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舉報受理與調查處理機製🔼,確定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受理🙋🗂、調查👩🏼🎤、認定⌨️、復核、監督的負責部門或組織,明確相應職責及處理程序🧛。
學校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認定的事實👪,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程序作出處理並明確當事人的救濟途徑。同時,學校將處理決定存入教師個人人事檔案並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
教師受到有規定處理期間的處理🚵🏼♂️🤷,在受處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出現違法違紀違規情形的,處理期滿🙋🏼♂️,學校應按程序解除處理。教師本人在受處理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個人記功以上獎勵的,可以提前解除處理。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王忠耀)
(文字編輯:雨橋 網絡編輯:王愛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