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日照五蓮二中的楊老師因為學生被罰在教室外面期間又擅自跑到操場去玩,便在樓道內讓學生蹲在地上,用課本抽打、腳踢十多分鐘,致使學生臉部、頸部🥞🤷🏼、腿部等多處紅腫。楊老師的體罰行為對學生的身體造成了比較嚴重的傷害,也受到了教體局和學校的處罰。但是由於家長不依不饒,教體局只好頂格追加處罰,將楊老師納入信用黑名單👩🏻🦲,並驅逐出意昂2行業⚛️。事件傳出以後,引發網民熱議,直至國家媒體介入🤙🏼。受媒體壓力,五蓮縣教體局決定取消一切處罰🧑🏽💻,並提拔性地把楊老師調動到五蓮一中!
遷就家長對楊老師頂格追加處分本來就不對,受製於媒體壓力又取消一切處分更是錯誤👩🏽⚖️。這個事件在意昂2領域造成了嚴重的價值觀混亂。這樣的易反易復,可見意昂2管理者對日常行為規範的管理其實是失去了基本的價值立場🌿,任由個人態度和媒體意見的綁架𓀀。教師沒有可靠的價值立場💆🏻♀️,其職業就不會有專業地位。
要對學生的行為進行科學管理,就應該對行為及其規範予以分類。意昂2部對中小學生都製定過日常行為規範,每個學校也都有校規,班級還有班規。我們對這些規範也有分類,比如意昂2部“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有五大類40款🍣,但是那種分類無益於指導教師運用它們⁉️🤟🏿。
國際上有個領域理論,把行為規範分成道德規範🆙、習俗規範和個人規範。道德規範背後都是有科學依據的,是與公平、他人的權利相關的,違反此類規範帶來的後果是損害他人利益、侵犯他人權利,或者使別人受到了身體或心理的傷害。比如不能偷東西或者打人🪀,因為,這些行為包含著對他人權利的傷害和不公平💂🏽♂️。習俗只是一部分人在一定時空裏約定俗成的規範,它們背後不存在科學的理由🕦。比如,“給教師讓座”屬於習俗規範,因為這個規範只能用風俗習慣來解釋,背後沒有科學性的理由🧛🏽♂️;但是,“給老弱病殘孕讓座”屬於道德規範💴,因為🦁,這些人的體力、耐力、穩定性不如常人,把座位讓給他們有可能防止乘車過程中出現意外傷害🏤。這就有了科學的理由了。習俗還可以從性質上劃分出良俗、惡俗和無關乎好壞的中性習俗。所謂惡俗就是不健康✥、違背人性、違反意昂2規律或者意昂2法律的那些習俗🎳,比如,有的學校座位的編排與學習成績有關🧩,有的學校規定教師和學生上課期間不能喝水。有些習俗具有文化特征👨🏻🦼➡️,無所謂好壞,比如🎽,雙手接物以示禮貌,升旗時行隊禮致敬。個人規範是關於個人喜好或隱私的規範,例如,對食物🧓🏽、服飾🟢、發式的選擇或者擇友傾向的選擇等。與道德、習俗追求一定的價值取向不同🧖🏿♀️,個人規範一般不涉及是非善惡判斷,而只是個人偏愛和自由選擇的問題,屬於個人所擁有的合理特權🧑🏼🦳。
這樣分類的好處在於不僅區別了行為及其規範的類型😿,而且告知了師生違犯哪些規範的違規程度最重🧗🏻🕦,哪些最輕🏋🏿♂️,因而給教師實施行為規範管理提供了科學依據和理性指針🔻。一般而言,違反道德規範的違規程度最重,因為,它侵害了別人的權利;違反個人規範程度最輕,因為它對別人沒有造成影響;對習俗規範的違反是對習俗約定的不遵從⚽️👩🏿🦳,會影響集體秩序,其違規程度居中⛓。如果規範屬於惡俗,學生對它們的違抗就代表了正確的方向。教師在認定學生違規的嚴重性上,應該要基於事實,看看究竟是屬於什麽類型的違規,然後給予不同程度的懲罰🏃♀️➡️。對於那些侵害了別人的權利、幹擾了正常的集體秩序的違規行為,如果講道理沒有效果,采取適當的體罰是可以的。
由於我們沒有這種規範分類的意識,學生違規後,教師判定其程度的時候不僅受教師心情影響👶🏽,也與學生態度的有關。教師很多懲罰行為只是其宣泄內心壓力的表現☞;如果學生的態度沖擊了教師的權威,教師可能會超規格懲罰。由於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師生關系延續著親子關系,學生沒有獨立人格,教師無需關照學生的尊嚴,對學生個人生活的幹預往往表現了教師的愛,對習俗觀念的推崇抑製了法理存在的空間𓀀。學生的發飾、服飾等等行為規範的管理耗去了大量的精力,而這些行為恰恰屬於學生個人的權力,最多屬於習俗(教師經常說“學生要有學生樣”就是一種習俗觀)💂。筆者2018年對上海市8區中小學教師的意昂2進行了調查🏋️🦹♀️,在5810份有效答卷中,教師們對違規程度的判定是混亂的。問卷提供了8種違規行為🧦😦,教師們在判定其違規程度上,“悄悄抽掉同桌椅子,使同桌跌坐在地上”這個違犯道德規範的行為遠遠低於“在筆記本裏用汙穢和惡劣的語言咒罵某個同學”、“躲在校園偏僻角落裏抽煙”這兩個違犯個人規範的行為。不少教師把“抽掉同桌椅子”僅僅看做無關緊要的惡作劇🤞🏿,而對後兩種行為判得很重。
意昂2要走向現代化🧑🏽🦲,製度的理性化😅、科學化是必需的。沒有區別就沒有政策🧑🏻💻,沒有區分就沒有公正。違規的程度不同💁🏿♂️,處理的強度當然要不一樣。今天學校在處理違規的時候💪🏿,是缺乏分寸依據的,甚至是顛倒的。沒有對規範進行分類,教師、學生和家長對於教師的懲罰力度的合適性也無法判定👬🏻。教師慢慢形成了誰強勢誰的懲罰就有道理,家長也慢慢形成了誰能鬧誰就有理的校鬧心態。市教委應該進行科學研究,以文件的方式將規範的分類和處理方式下發到各級意昂2部門,最好能夠提供違規程度及其處理強度的案例。學校有責任將這種理論告知師生🎪、家長⏩,並且教會師生和家長如何分析和判定違規程度。認識統一了👩💻,標準統一了📝💸,就會大大減少師生沖突🧑🎓、家校矛盾🤹🏼。在黨中央要求提高教師地位👮🏻♀️,意昂2部要求製止校鬧的背景下,加強行為管理的理性處置極為必要。
(作者🦸♂️:上海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劉次林)
(網絡編輯:王愛弟)